其他
关于调整自秘鲁始发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/健康状况声明书有关要求的通知
一、所有自秘始发拟赴华人员(含已完成疫苗接种人员及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),均应于登机前2天内在我馆指定的两家不同检测机构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其中至少有一次核酸检测应在航班起飞前1天内进行;同时还需在航班起飞前12小时内在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(如航班登机时间为上午,最多可提前至航班起飞前一天下午采样,其他时刻航班应于航班当天、乘机前12小时内进行)。
二、对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,取消血清IGM抗体检测要求。
三、对于既往感染者,提交预审材料时无需提供肺部影像学报告。
四、企业人员、临时出差人员登机前闭环管理天数均缩短至10天;自秘登陆船员不再要求14天闭环管理,具体要求参照普通赴华乘客执行。
本通知自2022年5月18日起执行。我馆此前发布的通知、补充说明等,如有与本通知不符之处,以本通知为准。